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110警察节】山东省公安厅隆重举行庆祝2023年“中国人民警察节”升警旗仪式******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在“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节日祝贺和慰问。
坚守从警初心,永葆忠诚本色。为热烈庆祝2023年“中国人民警察节”,激励广大民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1月10日上午,省公安厅隆重举行升警旗仪式。副省长、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厅领导张月波、槐国栋、李祝群、修春清出席仪式,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海防主持仪式。
冬日的朝阳洒向省公安厅机关广场,仪式现场气氛隆重热烈,红色背景板上,“山东省公安厅庆祝2023年中国人民警察节升警旗仪式”字样分外醒目,参加仪式全体民警身着警礼服,精神抖擞、整齐列队。上午8时30分仪式开始,在嘹亮的指挥口令下,护旗队伍英姿挺拔、斗志昂扬,护卫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正步行进到升旗台,仪仗标兵分列旗台两侧、持枪伫立。随着《中国人民警察警歌》振奋激昂的旋律响起,擎旗手挥臂扬旗,鲜艳的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沐浴朝阳冉冉升起。全体民警面向警旗庄严敬礼,放声高唱,向中国人民警察节致敬,向新时代公安事业致敬,向党和人民致敬。
“我是中国人民警察,我宣誓!”由获得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省公安厅疫情防控专班负责人领誓,全体民警握拳举起,重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誓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矢志献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而英勇奋斗!” 誓词声高亢嘹亮,久久回荡,宣示广大民警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坚定决心。
仪式上,范华平为晋升警监警衔的民警代表颁发了授衔命令证书并合影留念。晋升警监警衔的民警充满光荣与自豪,表示晋升警监警衔是从警生涯的崇高荣誉,标志着更高的责任担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倍加珍惜荣誉,坚守初心本色,为推动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公安厅要求,广大民警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公安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警徽熠熠,誓言铮铮,见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参加仪式全体民警心潮激荡、热血澎湃,纷纷表示,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着力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本职工作,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厅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和民警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仪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