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中美商会总裁何迈可:在华美企看好中国市场继续开放的投资机会******
【跨国企业在中国】
编者按:
走进在华跨国企业,听外企老总谈“中国式现代化机遇”、释“经济全球化之道”。
中新网北京11月11日电 题:中美商会总裁何迈可:在华美企看好中国市场继续开放的投资机会
中新财经 宫宏宇
“我们很高兴看到,美国企业在中国仍然受到欢迎,并有更多机会。”近日,中国美国商会总裁何迈可(Michael Hart)接受中新财经专访时表示,多年来,中国一直是美国企业产品销售和生产的重要和极佳的市场。
他表示,中国美国商会的会员公司填写问卷时表示,如果中国市场继续开放,在华美企将会继续积极看好中国,并寻找更多投资的机会。
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网:作为商会负责人,能否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在华美企总体的发展情况?
何迈可(Michael Hart):作为一个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中美商会在中国代表着成百上千的美国公司,商会会员公司与中国商业联系十分深厚。
多年来,中国始终是美国企业产品销售和生产的重要和极佳的市场。令我们自豪的是,美国公司在中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美贸易是中国与海外最大的贸易关系。
中新网: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多,这对跨国企业带来了哪些挑战?
何迈可(Michael Hart):近期,在华美企面临着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带来的国际旅行不便、疫情对全球供应链的影响等挑战。此外,中美两国之间的政治气氛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这让中国市场变得更具挑战性。
具体来说,美企面临的最大的挑战是国际旅行不便,当前中美之间的航班远少于往常。对此,中美商会积极倡导增加中美间航班班次和缩短隔离期。
中新网:新冠疫情给全球供应链稳定带来的冲击备受关注,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影响?跨国企业是如何应对的?
何迈可(Michael Hart):疫情对供应链运作的影响备受关注,也更使人意识到中国在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多家在华美企明确表示,他们并不排斥中国,并希望中国持续保持作为公司供应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而为应对疫情对供应链的扰动,在华美企正努力寻求加强供应链保障的方法。措施之一是建造更多的仓库,通过多个环节增强供应链的稳定性。
中新网:因美联储加息、中美经济周期差异等因素,美元出现持续升值,这是否会影响美国跨国企业的全球化布局的调整?
何迈可(Michael Hart):短期来看,汇率波动和利率变化会使在华美企的经营策略出现一些调整,但美企并不太担心短期内的加息或汇率波动。
一方面,跨国公司对汇率变化并不陌生;另一方面,汇率不是影响企业经营的主要因素。企业更关心的是市场是否良好,生产周期是否正常和物流如何运作等。
中新网: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对外商投资的支持力度。您认为这将给跨国企业带来哪些新机遇?
何迈可(Michael Hart):中国国家发改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包括美国公司在内的外国公司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仍对外国的直接投资和业务感兴趣。
我们对此很高兴。我认为,在华美企与中国是互惠互利的“双赢”关系。美企为中国做了很多贡献,同时也在中国取得了成功。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上,一些中美商会的会员公司对是否能够参与特定行业的投资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如绿色能源、电动汽车或其他新能源领域的业务。
对此,中国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解读了美国公司在华发展的相关机遇。我们很高兴地看到,美国企业在中国仍然受到欢迎,未来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中新网:根据您了解到的情况,美国企业在中国后续的发展计划情况如何?
何迈可(Michael Hart):随着中国市场越来越开放,美企在华投资的领域有所扩大。如,随着中国金融服务市场的不断开放和自由化,未来将有更多的外国金融公司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汽车行业也是如此。最初,该领域的企业都必须是合资企业。现在,外企可以买下合伙人的股份,从而增加自己的股份。目前我们注意到,有更多的美国企业在相关领域投资。
不过,部分行业仍对外资存在限制,如医疗卫生行业。在这些有潜在机会的领域,美国企业希望商会能够帮助提倡推动中国市场进一步开放,看到更多开放性的措施。
通过填写中美商会的调查问卷,中美商会的会员公司纷纷表示,如果中国市场继续开放,有平衡和开放的框架,在华美企将会继续积极看好中国,并寻找更多投资的机会。(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综合彩票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