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作者:程曼丽、赵丽芳(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围绕中华文化深耕细作,构建好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用好国际化传播平台,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不断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围绕中华文化深耕细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要在传播内容上围绕中华文化深耕细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注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人民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新时代新征程,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就要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比如,要结合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又如,要努力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
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研究布局,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新时代,我国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国际舆论格局西强我弱的总体态势仍然没有改变。只有构建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才能有效统筹资源力量,充分发挥集合效应,着力提高国际传播影响力、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系统思考和整体谋划。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媒体集群,特别是要打造具有强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采用贴近不同受众的精准传播方式,推进中国故事和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区域化表达、分众化表达,增强国际传播的亲和力和实效性。更好发挥高层次专家作用,利用重要国际会议论坛、外国主流媒体等平台和渠道发声。重视发挥海外华人、海外中资企业、国际友人等在国际传播中的作用。讲究国际舆论斗争的策略和艺术,广交朋友、团结和争取大多数,把握国际舆论话语权,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形象。
用好国际化传播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好国际化传播平台,客观、真实、生动报道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传播中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当前,新兴技术不断涌现,推动国际化传播平台发生深刻变革。其中,以5G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以其大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等特性赋能国际化传播平台发展,形成了全新的信息采集、处理和分发方式,为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供了良好技术支撑。同时,各国民众的信息接收习惯日益向新兴媒体、移动传播等方面转移,这也对用好国际化传播平台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媒介技术、舆论生态、媒体格局发生的重大变化,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要抓住先进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加快布局新型传播平台,积极运用5G等信息技术开展新闻传播实践,持续提升媒体内容传播效率,形成多渠道、精准化的国际传播。加快移动端传播平台建设,创新短视频、微视频、云直播、语音播报等多元信息发布形式,吸引更多国际友人讲述“我眼中的中国”,更好向世界展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研究掌握传播平台的发展趋势,推动传播策略全面迭代升级,打造更多受众喜闻乐见的沉浸式、互动式新闻产品,通过新形式、新手段、新途径进一步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