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黄河宁夏段累计封河长度182公里******
中新网银川1月31日(记者 于晶)1月3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获悉,截至1月31日,黄河宁夏段出现三段封河,总封河长度182公里,为2016年以来最长封河距离。
据介绍,青石段封河上首位于兴庆区滨河黄河大桥上游4公里,封河长度139公里。青铜峡坝上封河上首位于青铜峡三道湖七队上游1公里,封河长度36公里;沙坡头坝上封河上首位于孟家湾公路大桥上游1公里,封河长度7公里。封河河段多有清沟。总流凌长度48公里,密度20%~5%;沙坡头坝上封河上首河段无流凌。
宁夏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河宁夏段5天平均气温持续低于零下5度,容易封河。由于纬度较高,青石段常年封河。近期,宁夏阶段性冷空气比较活跃,青铜峡水利枢纽和沙坡头水利枢纽两库区流速平缓,水面先形成封冻,拦截上流流凌,并随着凌块的堆积,出现了长距离的封河。
从水文监测看,沙坡头水利枢纽以上河段出现过三次封河,分别是2007年至2008年度、2010年到2011年度和2015年到2016年度。相较于青石段,坝上凌块比较薄,封河距离短,因此封河开河比较平稳,通常不会形成大的灾害。
为切实做好宁夏黄河防凌工作,春节期间,宁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次调度沿河各地防凌工作开展,对黄河凌汛防范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宁夏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中心强化凌情监测,加密巡测次数,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机动巡测相结合的手段,立体化掌握凌汛动态。
截至目前,宁夏黄河防凌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沿黄防凌工作有序开展。(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